关于充分利用救灾飞行任务飞机积极疏散滞留旅客的紧急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04:51:41   浏览:856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充分利用救灾飞行任务飞机积极疏散滞留旅客的紧急通知

民用航空局


关于充分利用救灾飞行任务飞机积极疏散滞留旅客的紧急通知

(局发明电[2008]1596号)


西南管理局、运输航空公司、机场集团公司:
据了解,成都双流机场受损空管设施设备正在逐步恢复之中,目前成都双流机场重点以保障各地运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飞行任务,使成都双流机场始发前往各地的航班一定程度受阻,造成旅客滞留机场。根据计划,今天(14 日)国航、南航、东航、海航、厦航和山东航将安排全国21个省市约70个救灾飞行的航班前往成都,请西南管理局积极协调相关航空公司及航空公司在成都的营业部、机场地面代理,充分利用执行救灾飞行任务飞机返程航班,积极疏导滞留在成都双流机场已购票旅客的运输,并可考虑不分航空公司按方向或城市运输旅客,航空公司间无需签转,按票面价格进行结算并协调做好中转旅客的运输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景德镇市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试行)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景德镇市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试行)
2003.12.10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依据和原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江西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管理责任上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在交纳垃圾清运处理费上实行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在收取使用清运处理费上实行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
第二章 交费和收费
第三条 费用类别分两类。一是卫生费(含收集和清运),二是垃圾处理费(含垃圾场的运行费用),均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四条 居民、外来户、业主、单位等对自产垃圾按规定交纳卫生费和处理费。
第五条 由区环卫局列管主、次干道的临街店面其店主按店面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交纳1元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此费用由区环卫局收取,用于垃圾清运中转和处理。
第六条 街道、里弄的店面其店主按店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交纳0.5元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此费用由所在街道(居委会)收取,用于垃圾清运中转和处理。
第七条 居民户、外来户按每月每户交纳3元卫生费和1元垃圾处理费,此费用由辖区街道(居委会)收取,用于垃圾清运中转和处理。
第八条 自行收集将垃圾直接清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的社区、集贸市场、宾馆等企事业单位按每吨15-20元向市环卫局交纳垃圾处理费,此费用用于垃圾处理,需中转站转运垃圾的另交纳代运费,代运费具体标准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面议。
第九条 需开挖和填埋渣土的建设工程需按每吨2元向市渣土管理部门交纳渣土调剂处置费和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并签订运输卫生保证合同。
第十条 医疗卫生、科研、屠宰场等单位的废弃物必须自行消毒处理,按指定地点填埋或焚烧,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第十一条 室内装修垃圾向环卫部门申报处理,并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交纳装修垃圾处理押金,需代运的按每车(1.5吨)40元收取,不足一车按一车计算。对乱倾倒装修垃圾的罚款200元至1000元。
第十二条 作坊按每月10元向区环卫局或街道(居委会)、乡镇(村委会)交纳垃圾处理费,作坊工业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十三条 由区环卫局列管道路的清扫保洁费,按市财政局景财预字[2002]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市财政支付。
第十四条 两区收取的费用按25%的比例上交市环卫局用于垃圾处理运行费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垃圾的运输(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统一由市、区两级环卫部门管理,任何单位、业主、个人不得私自聘请人员运输处理垃圾。
第十六条 卫生费和垃圾处理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规定的收费收据。
第十七条 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业主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令其改正并视情节按《景德镇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的乡镇、村、农户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宿州市冬季扫雪除冰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宿州市冬季扫雪除冰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宿州市冬季扫雪除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宿州市冬季扫雪除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降雪天气以及降雪后车辆、行人通行安全,方便市民生活,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宿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扫雪除冰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冬季扫雪除冰预案。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制的原则,以义务清扫为主,采取专业与群众相结合、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冰雪。
第三条 市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开发区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划分扫雪除冰责任地段,并负责辖区内扫雪除冰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雪情及天气预报;公安交警及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疏导道路交通,并保障除雪作业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机关、驻军、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地段的扫雪除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居民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的扫雪除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第五条 白天降雪时,环卫部门应组织专业作业队伍、责任单位和个人随时清扫。夜间降雪时,主干道的冰雪由环境卫生专业作业队伍在次日7:30前清扫干净;其他责任地段的冰雪,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次日10:00前清扫干净。清除的冰雪,应当整齐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保证责任地段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树坑和绿地内。
第六条 环境卫生专业作业队伍清除主干道冰雪时,采用以机械除雪为主、融雪剂融雪为辅的作业方式。使用融雪剂除雪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酸碱度适中的环保型融雪剂,防止车辆在主要道路上因冰雪打滑堵塞交通。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要协助责任地段的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及时清运冰雪,维护市容环境整洁。
第七条 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可以委托环卫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代为扫雪和运出,所需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 未按要求完成责任地段扫雪除冰工作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