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0 22:52:25   浏览:92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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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8年4月29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2008年6月17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2008年6月30日起施行)



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废止案》,决定自2008年6月30日起废止《沈阳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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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86年2月17日 生效日期1986年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为发展两国的文化交流和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根据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一日签订的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九条的规定,就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执行计划达成协议如下:

 一、文化、艺术
  (一)中国和塞内加尔政府文化代表团互访;
  (二)中国一杂技团(十五至二十人)访问塞内加尔;
  (三)中国在塞内加尔举办工艺品展览;
  (四)中国和塞内加尔派画家(一至二人)互访,并展出其作品;
  (五)中国向塞内加尔赠送一批乐器;
  (六)中国参加在达喀尔举办的国际图书展览;
  (七)塞内加尔一艺术团(二十至二十五人)访问中国;
  (八)塞内加尔派二位文化界知名人士访问中国。

 二、新闻
  (九)双方鼓励在中国和塞内加尔举办电影周,各自派三至五位电影界人士参加;
  (十)双方电台、电视台负责人互访,以交换节目,增进对两国文化的了解。

 三、青年、体育
  (十一)中国和塞内加尔在派遣体育教练方面进行合作。

 四、教育
  (十二)中国和塞内加尔教育专家代表团互访;
  (十三)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中国每年向塞内加尔提供八名奖学金名额;
  (十四)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塞内加尔每年向中国提供二名奖学金名额。

 五、费用
  (十五)双方根据本执行计划,互派的人员,由派遣国负担往返国际旅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境内的食宿、交通和医疗费用。这些费用的分摊,不排除其他特殊安排。
  举办的展览由派遣国负担运送展品的往返国际旅费和保险费;由接待国负担在其境内运输、展品的安全保护以及其他所有一切组织展览的有关费用。

 六、其他规定
  (十六)本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的细节,由两国有关部门另行商定。
  (十七)本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补充新的合作项目或出现其他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计划于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七日在达喀尔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法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吕志先              吉卜卡
    (签字)             (签字)

卫生部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普降大到暴雨,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等省(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对浙江等8省(区)启动了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也对洪涝灾害严重地区启动了国家Ⅱ级救灾应急响应。国务院于6月24日上午召开防汛抗洪救灾视频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当前,我国正处于防汛工作关键时期,随着汛期的持续和降雨量的增多,洪涝灾害范围和影响程度可能继续扩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防汛抗洪救灾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应急工作领导,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切实做好抗击特大洪涝灾害的思想和行动准备,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好卫生部门在洪涝灾害应对中的各项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受灾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与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共促进,将洪涝灾害对灾区医疗服务秩序的冲击和对灾区群众身体健康的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二、密切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的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相关部门工作动态,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洪涝灾害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工作。已经出现灾情地区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多部门应对洪涝灾害的救灾和防汛措施联动机制,并根据国家减灾委、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适时启动和调整卫生应急响应级别,迅速有效落实各项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病措施。

三、制订完善专项预案,做好应对工作准备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本地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实际,完善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洪涝灾害频发地区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制订洪涝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配套工作方案,确保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职责明确、措施有效、流程规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人员、物资、设备等相关准备,重点加强对洪涝灾害医疗卫生救援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演练,配合相关部门理顺并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切实提高洪涝灾害应对能力。

四、加强信息监测报告,及时开展分析评估

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并按照《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灾区伤病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系统受损情况、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和相关需求的信息报告,并协调

相关单位及时向指定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在国家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后,要立即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相关信息,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停止上报。因故不能使用“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信息的,可采用传真等形式报告。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我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加强对各地报告救灾防病信息的分析评估,及时报送我部,并反馈各地。灾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辖区灾后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重点加强与洪涝灾害关联度大的有关自然疫源性疾病、虫媒传染病、肠道传染病等的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卫生应急措施,加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

五、保障灾区医疗秩序,狠抓防疫工作重点

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科学调度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及时向医疗卫生机构损毁严重的洪涝灾区派出医疗卫生队伍,并携带医疗设备和药品驻点开展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病工作,全力保障灾区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满足灾区群众基本就医需求。要加强洪涝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抓好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环境消杀灭以及厕所、垃圾、粪便管理等重点环节,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投入抗洪救灾武警官兵和各类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和卫生防疫工作,提早采取必要的卫生干预措施,减少洪涝灾害可能对抗洪救灾人员造成的健康危害。同时,要关心爱护派驻灾区的医疗卫生队员,加强队员个人防护装备,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严防出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意外伤害。

六、强化卫生应急值守,做好自身防灾减灾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应急值守,落实岗位职责,专业应急队伍要全天候待命,随时准备开展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灾区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迅速予以控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考虑洪涝灾害对交通、供电等方面可能造成的影响,提早准备备用电源,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卫生设备正常运转、各项医疗卫生服务正常提供、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有效开展。

七、广泛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滚动持续地宣传洪涝灾害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和灾害期间容易发生的疾病及卫生防病知识,洪涝灾区卫生部门要组织编印通俗易懂的卫生防病宣传单,通过医疗和卫生防病队伍、基层工作人员向灾区群众广泛发放,加强宣传,引导灾区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灾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